1月3日,中国足球协会发布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国足协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专访,介绍了《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变化和措施保障等。

足协负责人:首先我们坚持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中性名),在此前提下,允许俱乐部在2024-2028赛季对所属球队冠名。冠名对象必须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冠名名称应为赞助商企业或品牌名称,不包含商品或服务类别、组织形式等,且符合广告法及行业管理相关要求。

此外,俱乐部所属球队不得接受俱乐部股东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包括与其相似的汉字或词组)的冠名;不得接受博彩、烟草等赞助商的冠名。冠名内容应符合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整体形象和品牌战略,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一支球队仅可接受一个赞助商的冠名。不同俱乐部的球队不可被同一赞助商(包括其前十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冠名。

足协负责人:中国足协将对俱乐部球队冠名进行严格核准,包括如下具体程序和要求:

1.提交申请材料:各足球俱乐部需要先向会员协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与冠名赞助商的合同、冠名内容、期限、费用等相关信息。申请材料需要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

2.审核申请材料:会员协会需先对俱乐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会员协会上报中国足协相关赛事主管部门,再由中国足协相关赛事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审核内容包括冠名赞助商资质、名称合规性、合同内容、费用支付等方面。

3.根据管理规定配套完善俱乐部和球队名称使用规范,确保俱乐部在各种文件或场景中规范使用俱乐部和球队名称。

中国足协还发布了关于2024赛季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明确,在第一和第二个转会窗口中,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累计不得超过7名;各中甲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累计不得超过4名。

各中超俱乐部每场比赛同时可报名外籍球员最多为5名,上场最多为5名;各中甲俱乐部每场比赛同时可报名外籍球员最多为3名,上场最多为3名。

此外,中国足球协会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职业俱乐部政策调整的文件,提出有条件接受职业俱乐部的异地迁移,取消新升级俱乐部在升级一年内不得进行重要股权转让的限制,允许俱乐部在2024-2028赛季对所属球队冠名。

《中国足球协会男子职业足球俱乐部变更注册会员协会及股权转让规定(试行)》在异地迁移、股权变更等方面的调整为:

三是适度放宽对转让方、受让方的资格审查要求,更好地适应俱乐部股权多元化改革的要求。

●历时六年拍摄困难家庭圆梦大学;深入报道基层防疫人员“跑楼姐”;推出乡村振兴系列报道,用文字和镜头记录广东各地农村脱贫奔康;寻亲圆梦行动、许愿瓶行动、爱心团年饭等公益活动温暖千家万户……新快报创刊25年,挺膺力行,不负使命,参与公共事务,关注民生福祉,积极记录时代变迁。

●想获得授权转载,请与后台编辑联系,留下希望获得转载授权的文章题目、转载公众号(包括ID)、联系方式等信息。

作者 admin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